所謂造型就是創造形體。雕塑、工藝和建筑在藝術構成上的共同特點,是在特定的時空中展現直觀、具體的形象,所以被統稱為造型藝術。造型是運用藝術手段依循美的規律將處于變化運動中的事物予以概括、綜合、凝聚、固定的物化與升華的過程。造型不是創作的最終目的,而是揭示藝術主題的一種手段。
就蒙古包的造型而言,我對蒙古包造型的審美特點是從五個方面關注的:一是蒙古包建筑外型結構的審美特點和建筑上繪制的圖案和色彩的審美特點;二是蒙古包的造型結構的特點及圖案的審美特點;三是蒙古包捆綁圍氈繩索的樣式及審美特點;四是蒙古包的門的造型審美特點;五是蒙古包和大草原的和諧美。
蒙古包的外型結構,是按照圓和飽滿的精神理念來建構的,建筑的風格無論是怎樣變化,始終不會改變“圓”的本質造型。
就結構來看,它反映出強烈的民族風格。沒有一個民族的民居建筑造型能和蒙古包相提并論。西藏的藏族和新疆的哈薩克族也是游牧民族,他們的氈帳同蒙古族的蒙古包并不相同,從造型到裝飾物的圖案和色彩,蒙古包體現了蒙古民族的審美習慣、價值標準和民俗風情,如地毯、手繡等飾物,其精致的程度使人觀為嘆止。
蒙古包除了其圓形的結構值得我們去研究外,其它物品的裝飾美的特點也是值得我們去鉆研。比如,蒙古包的圍氈也能體現蒙古包的特性,建筑的結構如果沒有美麗的外表去裝飾,無論如何也不能體現該建筑的美。
通過上面的論述,我們發現蒙古包有自己獨到的藝術特色,它的外型以合理的結構布局和科學的實用性構成,成為蒙古民族民族特性的一個標致。
蒙古包建筑在長期的歷史演變中,以其獨特的造型、輪廓、比例、節奏、韻律等形式規律創造了特定的審美,對藝術的語言發揮得淋漓盡致。經過長期的實踐和歷史的歲月的洗禮,形成了造型與輪廓、比例與節奏,韻律與動感藝術互動規律,其實用和審美價值具有不可代替的明顯優勢。既有變化又有統一的形式規律語言,在蒙古包里體現的由為明顯。
富有節奏感的烏民、哈那的直線和交叉線與套尼的圓形窗產生一種對比協調、統一變化的形式美,白毛氈用馬鬃和駝毛繩捆綁加固時,蒙古包又很自然地產生了線的流動美,使固定、平穩、對稱的蒙古包產生了變化,給人以既統一又變化的風貌。
蒙古包外部的審美造型特點還有一點是和大草原和諧美,在綠色的草原上白色和綠色是最為協調的色彩,如果我們把大草原比作是一塊大畫板,那么蒙古包、白色的羊群、奔跑的駿馬則形成可流動的線條,為藝術家提供了畫不盡的題材,就好像是畫家描繪出的幅幅美妙壯觀的風景畫。給我們的感覺是天與地、馬和人形成的廣闊協調的空間感。
在最自然的范圍里用最簡單的方法制造出最適用的東西,那就是樸素。蒙古包的創造做到了這一點。蒙古民族認為一切都來自自然,最終還要歸還給自然,樸素就是對自然、對生活、對生命沒有更多的貪求,不貪求的意思就是我們要跟這個世界共存。
無論是平常的生活,還是在進行藝術創作,我們當然可以用各種各樣的方式進行創作,最好能物盡其用,展示其多功能的用途,不要占據更多的人類生活的空間,不要讓我們生存的空間再多一個入侵者。
蒙古包的外型既不像歐洲哥特式建筑那樣表現髙聳入云、與上帝接近的觀念;也不像中國漢朝建筑那樣,以規模巨大、占地面積巨大、相互連接和配合的完整為特征,而是象在天際綠色的地毯上撒滿白色的珍珠,使人產生了無限的遐想。